close

 

這幾天S女王鬧得厲害,每天要我去接弟弟,這讓我有點困擾,

不過,就當作單親爸爸的預演,我承受了。

 

原因是一些價值觀的衝突,我覺得自己還真偉大,如此差異天南

地北的價值認知的兩人,居然可以生活長達八年之久……,開始

佩服自己了。

 

我借了小姪女一台三年前買的舊的數位相機,我已經忘了是誰出

錢的,我記得是一人一半,大約七八千塊吧!她說全是她出的。

我的認知中,還沒全是她出錢買東西的狀況。新相機我經常要用

到,所以帶在包包中,但她有時也要照些公務用的相照,像滅蟑、

清水溝之類的。我說如果她需要相機的話,提前告訴我,我會將

相機留下來給她用。她偏偏不要,要我把舊相機要回來,說是她

全出的錢,是她的。

當然,要回來也不難,妹妹家很近的,我也應允。我也跟她說,

那相機是消費性電子,現在也不值一百元了。她抓狂的亂叫,

“什麼不值一百元,當初幾千元買的,不然你拿錢來,我的東西

就是我的,馬上給我拿回來“。

我看她抓狂,很賤的心裡想,快快翻臉吧!林爸等好久了,找不

到好借口的說。我向來不在意給予別人方便,但她卻事事在意,

一點方便也不給人。

我忍不住又說了下去,明知她的“火”上來,任何話都只是“油”。

新相機功能很好很傻瓜,隨便照都照得很好,舊相機就是不好用

才借買新的,要用新相機我留給妳就是了,何必跟小孩子過不去。

“我不管,你馬上拿回來就是,什麼東西都借人,你把我當什麼了。”

然後,扯到我借人的機車,那是登記她的名字,也要我要回來。

機車是八年的中古車,一萬九千元向她三姐買的,現在借給好友使

用。要回來是應該的,但她無理取鬧的居然直接打電話給朋友,那

是我工作上的朋友,她不認識的。我也是很抓狂,但心裡不知怎的,

一直在竊笑,“鬧大一點吧!鬧大一點吧!!!”。“不然一萬元

拿來……“她又開始那令人啼笑皆非的價值觀。當初她拿多少出來,

我就得原價買回,即使壞成了一堆廢鐵。

小姐,不是每樣東西都像房地產可以保值的!消費性的東西就是

這樣,一年不到,一萬的手機也會變成一元手機。

整個事鬧下來,就是這個禮拜她下班不回家(我也暗爽啦!),

東西沒拿回來之前,她就是不罷休。

 

我現在心是鐵做的,不論是S女王或是M,只要是我堅持或計劃的

事,我學到教訓了,“絕不妥協”!現在,我只想到我的分手計劃,

七月份我就想辦好它,苦無導火線的說。如果她要再鬧下去,那真

是如我的意了,即使她全家出動,我也不會再動搖了。

 

如果一個不值一百元的東西能換來我的自由,那它在我心裡的價值

就足有一百萬之多。呵!犯賤了。

 

精神不太好,打的二二六六,就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 逸清 的頭像
    李 逸清

    李 逸清的部落格

    李 逸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