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英文導讀,讀到一篇“跑步十分鐘”的文章。
在剛要養成運動習慣的時候,可能先要克服自己的隋性著手。
然後培養成興趣之後,就能長久以往的持續下去。
我想在養成任何正面的習慣,克服自己的隋性是一個重點。
很多想要做的事,卻因為隋性使然,給自己借口,像“等
一下再做“,或是“明天再開始吧!”。如此,則事事都
是明天的事,今天的自己完全沒有進步。
我突然想到戒律這種東西,跟上一篇的“發願”有著類似
的作用,在於強制自己服從某一規範,可能是自己定的規範
或是自己別人定的規範。不過,是不是具有正面的意義,則
是自己評價自己的標準,而且,是自己要求自己,不是別人
的要求。
突然回想自己當兵的時候,每天都要五點半起床,接著運動
跑步之類的,然後按表操課。在很強的約束力之下,過著當
時認為很呆板的生活。因為不是出自於自願的,所以要說有
什麼樂趣可言,還真難說出來。但,起碼在生活規律這方面,
不可諱言的,是具有相當的正面意義。
我想,我有點看不下去我現在的生活,除了懶散,找不出有
什麼可講的。我現在想更接M女僕的生活,我就得改變自己。
並不是說要配合她,而是我開始有相當的覺醒。每天一大早
就得準備孩子的上學事宜,接送小孩外,還得準備早晚餐,
日常的家務也得做好。因為除了自己之外,沒有人能幫的上
忙。所以,我開始必須學會早起這件事,及如何有效運用時
間多陪陪小孩。一切的一切,對於現在非常懶散的我來說,
真的,不用些戒律來約束自己是跟不上的。如果說有什麼好
處的話,我的私心告訴我,如果早起的話,可以跟M來個早
餐的約會。她大概會在八點到公司吃早餐,那時沒什麼人,
可以聊一些她的事情,關心一下下。這對我來說,還真是
一個非常不錯的誘因呢!
做事情應該不能稱為戒律啦!應該說養成良好的習慣。對自
己有好處,也不至於妨礙他人的事,就做吧!心態上,我告
訴自己,這是我願意做且很快樂地在做,無關別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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