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就開車去接女王的妹妹PF一家,一起去棋津玩。
來到去年烤肉的木麻黃的樹林裡,弟弟剷著地上的木炭堆,我拿起相
機,問了他:「還記不記得有來過這裡啊?」,我只希望他回答“有”
或“沒有”;弟弟卻回說:「有啊!跟M.L.阿姨一起來!」。我臉上尷
尬的三條線很難掩飾,PF正好在旁邊,我只有傻笑。
S的小妹(剛結婚的那一個)也來了,帶著她的“兒子”(小狗狗)
NONO,大家笑說乾脆叫“康康”還比較順口。之後,大家買了一堆吃
的東西,席坐起來,聊天及解決民生問題。一開始女王拿出一條桌巾,
往地上一鋪,大家都嚇到了,黑的不成樣,女王也不覺有什麼,啊!
不就是鋪在地上的嗎!怕什麼髒!我看PF小心地把東西擺在桌巾的
四周,就是不敢碰到那些黑色的污漬。我心想,這真是一件稀世的“家
醜”啊!呵!讓人見笑了。
最近買了相機,(我講出真話吧!是因為小N不時地拍拍拍,M也好像
很高興被拍。為了這個部落格,我也就胡亂編一通理由,叫S女王再
買相機。女王被我弄煩了,就買了吧!不過,錢我出QQ…。這台相機
還不錯,雖然遠照不是很滿意,但便利性十足。最近不論出門或喜宴,
拍了好多照片,女王也很高興。)把去年沒拍到的場地都拍了一些。
不過,因為地基坍塌,旁邊立起不能在這水域休憩的告示牌。唉!想
說是否能再摸到蛤仔的說。
好像寫太多了,直接進入重點。
弟弟把小不丁給帶來了,因為昨天帶他去我妹妹家過夜,他把小不丁
帶去了,今天趕時間,就一起帶去棋津了。想說帶著小不丁很麻煩,
就把它放在車內,開了點氣窗,應該不會怎樣吧!誰知,吃完中餐後,
回到車裡時,小不丁已經奄奄一息了。我趕緊打開冷氣,看著小不丁
微弱的心跳身體都不會動了,心想,我害了它!我叫女王給我倒一些
水來,正好倒在小不丁的鼻子附近,不一會兒,小不丁像抽搐一樣,
大力的動了三下,之後,眼睛慢慢放大,不動了。任我再怎麼按摩都
沒用了,一條小生命走了,就這麼簡單的走了。弟弟在車上哭個不停,
怎麼也安撫不了。在前往下一個行程,斗六冰城的途中,一直哭著。
我很無奈,一個無心的、怕麻煩的決定,讓這個小生命提早結束了。
一群大人們,紛紛告訴弟弟,不要傷心,小不丁回家就會好了,(因為
再買一隻不就得了)不要再哭了喔!哎!弟弟都小一,也騙不過了,他
在吃完冰後,把小不丁用布包好。我提醒女王等一下要處理掉。
這個插曲,讓我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就像我處理我的感情事件一樣,
無心的過錯,扼殺了一段我真心付出的感情。而且,一旦死去之後,
不論再做多少的努力,死了就是死了,救不活的。再買一隻就好了吧!
這是大人們及M的處理方式。(其實,剛剛回到家,馬上去買一隻小小
不丁,這隻活動力真強,不像小不丁連圈圈都不曾跑過,這隻一買回
來,超會轉圈圈的。比起小不丁,它很盡到寵物的責任。)說不定,
小不丁跟我們的緣淺,只能祝福它早日超脫輪迴了。而這隻小小不丁
會繼續陪我家弟弟走一段主寵之緣。
另一段。
來到海邊之後,大人小孩突然都High了起來,衝啊!!!個個投向大
海懷抱。弟弟又搞怪了,他拿起別人家綁在地上的風箏,女王大嚇一
聲,他趕緊把線頭往地上隨便一勾,哇勒!風箏跑了。我第一時間,
拔腿就追,而且是幾年來很少盡全力的追。風箏真不聽話,直直往停
車場的方向飛奔。我幾次踩到線頭了,但,太快的動作,讓我踩住了
又放走了。最後在欄杆盡頭,終於讓我追到了。只見後面一個太太,
追著我,一直跟我道謝。而我也不好意思的跟她說對不起。此時,我
發現我赤腳踩在起碼有五十度高溫的沙灘上。跑得快的時候還沒感覺
到燙,此時停下來,腳底的灼燒感直竄上來。不得了了,離海邊有三、
四十公尺之遠,趕緊跑向海邊。跑了十公尺左右,真的,腳底起泡的
感覺,在我腦門打轉了,忍著前所未有的痛,終於讓我熬到海邊了。
我想,再嚴重的香港腳都可以痊癒了。踏著水泡,突想,這是小不丁
來說再見的嗎?好了,總算讓我把脫了線的風箏給追回來了,只要我
努力的追。
一個是無心的過錯,讓一個脆弱的小生命結束了,任我也無從努力,
一切死去的是救不活了。
一個是只要使盡全力努力的追,即使是斷了線的風箏,都可以把它給
追回來。雖然,途中吃盡了苦頭,但,贏得他人的感謝。
我不知道上天是否在給我這迷途的羔羊有何啟示,但,我體會到了。
去改變一切我能改變的,並且,去接受一切我所不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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